(略)热轧厂房照明智慧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采购意向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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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略)为进一步深入工序能耗标杆示范厂创建,稳步推进高耗能设备更新,
(略)电耗,降低电费支出,在前期沟通交流、方案论证的基础上,拟对热轧厂房照明进行智慧节能改造。
热轧厂房现有618套金属卤化物照明灯具,每盏灯额定功率400W,实测平均功率451W,改造内容为:
1、针对热轧厂
(略)域照明需求及特点,将现场传统400W金属卤化物灯具更换为低能耗、高亮度的LED灯具,热轧厂房照度要满足日常生产工作照明需求,同时要求平均照度高于现有水平。采用顶装或侧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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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原有老化的照明配电箱到灯具之间的照明用电缆、灯具吊杆(链)及16台照明配电箱进行更换,拆除原有老化、废弃设备,避免掉落等安全风险。
3、以无线通讯为核心,
(略)进行智能改造以实现智能控制,
(略)实现集中控制,实现远距离集中管
(略)域灯具,对
(略)域灯具执行远程控制、自动控制、调光控制、分组控制、时间控制等功能操作,降低照明管理的繁琐性,实现灯具二次节能,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负面行为清单。
3、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含有照明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并在钢铁行业有类似业绩。
三、服务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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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2、交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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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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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供应商需提交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服务供应商于约定节能效益分享结算周期的次月15日前完成节能数据统计并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经甲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宁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付款。
3、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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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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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10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作证资料、联系方式:
(略)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合作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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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
(略)。
4、如遇廉洁援助,
(略)纪委信访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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