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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肆玖汇东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5-28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略)
编制单位:(略)
编制日期:2024年5月
建设单位:(略)
编制单位:(略)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建设单位:(略)
电话:
邮编:523710
地址:(略)
编制单位:(略)
电话:
邮编:523710
地址:(略)
目录
(略)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略)
编制单位:(略)
一、项目概况
二、验收依据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局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三、建设项目情况
3.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2项目建设内容
(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略)项目主要原辅料
(略)项目员工人数和工作制度
3.3生产工艺流程
图2-3项目标签纸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3.4项目变动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略)废气
(略)生活污水
(略)噪声
(略)固体废物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五、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5.1项目环评主要结论
5.2项目环评批复要求
六、验收评价标准
6.1废气评价标准
6.2废水排放评价标准
6.3噪声排放评价标准
6.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略))。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7.2监测内容以及结果
(略)监测内容
(略)监测结果及评价
(略)监测点位示意图
7.3监测结论
八、结论和建议
8.1项目基本情况
8.2验收监测结果
(略)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略)污染物排放
8.3建议
8.4综合结论
一、项目概况
(略)(新建)(略)投资建设,项目位(略)(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度50分56.030秒,东经114度10分37.628秒)。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189号。本次申报内容为: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
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竣工,2023年3月19日开始进行调试。
目前,本项目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完工。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从事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搅拌机1台、上胶线2条、复卷机1台等设备。(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
目前,原环评报告表审批准许投入生产的各项机器设备以及环保设施已竣工,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建设单位:(略)
二、验收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5、关于转发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局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4月29日。
8、《(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略),2023年8月9日。
三、建设项目情况
3.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略)(新建)(略)投资建设,项目位(略)(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度50分56.030秒,东经114度10分37.628秒)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项目四置情况示意图
图3-3项目平面布置图
3.2项目建设内容(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从事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验收机器设备为:搅拌机1台、上胶线2条、复卷机1台等设备。(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
项目实际产品方案与原环评批复的变化情况见表3-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原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见表3-2。
表3-1产品方案变化情况表
类别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总投资
200万元
200万元
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3000m2
占地面积3000m2
产能
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
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略)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用1栋4F建筑1F的区域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3000m3,项目所在的建筑共4层,建筑总高度为15m,(略)层北面第1层到第3层的(略),3-4F均为空置厂房(不属于本项目),1层设有搅拌、上胶、烘干、覆膜、分切、仓库等。(详见附图2-1、2-2)
公用工程
供水、供电
市政给水、市政供电
排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有机废气
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略)(略)
固废
一般固废
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略)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略)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消声、减振、墙体隔声等
储运工程
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内,用于储存原材料
一般固废仓
设一个15m2的一般固体废物仓,暂存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间
设一个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
(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报内容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为9000m2,项目主要从事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主要机器设备有:搅拌机1台、上胶线2条、复卷机1台等设备。(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
目前,本项目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完工。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新建后,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为9000m2,项目主要从事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主要机器设备有:搅拌机1台、上胶线2条、复卷机1台等设备。(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
表3-3生产设备验收对照表
(略)
主要生产单元
设备参数
数量
主要工艺
所在位置
1
搅拌机
/
1台
搅拌
1F车间
2
上胶线
/
2条
上胶
1F车间
每台配套
烘箱
以电为能源
7段
烘干
1F车间
覆膜机
/
1条
覆膜
1F车间
电晕机
功率:1.5-5.5Kw
1条
电晕
1F车间
3
复卷机
/
1台
复卷
1F车间
4
分切机
/
1台
分切
1F车间
5
空压机
20P
1台
辅助设备
1F车间
(略)项目主要原辅料
表3-4项目主要原辅料对照表
(略)
名称:(略)
单位:(略)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包装规格
备注
1
离型纸
万平方米
2404.8
240.48
按订单
外购
2
PET膜
万平方米
2404.8
240.48
按订单
外购
3
水性胶水

381.04
50
50kg/桶
外购
4
氮丙啶交联剂

1.52
0.1
10kg/袋
外购
5
润滑油

0.02
0.01
20kg/桶
外购
注:项目外购的水性胶水已做好配比,无需再添加稀释剂。
(略)项目员工人数和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如3-5所示。
表3-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略)
员工人数
工作制度
食宿情况
1
15
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3.3生产工艺流程项目标签纸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图2-3项目标签纸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图例说明:G1--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S1--废水性胶水桶;S2--废抹布、手套;S3--废离型纸、废PET膜;S3--废包装材料;N--噪声。
工艺流程简述:
搅拌:将水性胶水和二氧化硅按比例(1t:0.00016t)投入到搅拌机内进行搅拌,每批次搅拌30分钟,搅拌过程中无需加热,为常温搅拌。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水性胶水桶和设备运行噪声。
放料:将离型纸上到上胶线上为后续加工作准备。
上胶、烘干:项目利用上胶机在离型纸表面均匀的涂上搅拌后的水性胶水,后通过其配套的烘箱将水性胶水烘干,烘干温度约为100℃~150℃,烘干后的工件自然冷却后进入下一步工序。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抹布、手套和设备运行噪声。
覆膜:利用覆膜机将PET膜与上胶、烘干后的离型纸相压压合,使得上了水性胶水后离型纸和PET膜粘和在一起。此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电晕:利用电晕机的电击处理,将离型纸上的胶水转移到PET膜上,使得水性胶水牢固附着在PET膜上。此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复卷:利用上胶线配套的复卷机将经上述加工后的工件卷成卷状,此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分切:按照所需的规格将成品进行常温分切,此过程会产生废离型纸、废PET膜和设备运行噪声。
出货:分切后即包装出货,此工序会产生废包装材料。
3.4项目变动情况通过现场勘查,本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内容设未超出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建设内容。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清单,同项目建设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形。
表3-6重大变动清单对照核查表
(略)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无变化。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超出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4
位于环境质量不(略)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略)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污染物排放未增加。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项目选址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略)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无生产废水排放。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略)
与环评一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污染物防治措施与环评的要求一致,未增加污染物排放。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性排放。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不会导致不利影响加重。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略)
固体废物利用处理方式:(略)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无变化。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略)废气搅拌、上胶、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设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略):DA001)。
(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略)(略)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略)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ET膜、废离型纸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转交于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胶水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弃物,项目设立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转交于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kg/人·d×15人=7.5kg/d,即2.25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环保投资分配见表4-1。
表4-1环保投资分配表
环保投资类别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地下水
其他
投资额(万元)
0
18
1
1
0
0
(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189号。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固废处置措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见表4-2。
表4-2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表
要素
内容
排放口(编号、名称:(略)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大气环境
DA001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
NMHC
设置在密闭车间,设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已落实
已落实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
臭气浓度
加强车间管理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
NHMC
加强车间管理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
pH值
三级化粪池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的较严值
CODCr
BOD5
SS
NH3-N
总磷
LAS
雨水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略)的雨水收集渠收集(略)(略)
声环境
生产及辅助设备
噪声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略)
五、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5.1项目环评主要结论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略)
5.2项目环评批复要求(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略)(略),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略)监控。
(七)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136吨/年以内。
六、验收评价标准
本项目验收执行《(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189号及《(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6.1废气评价标准(1)项目搅拌、上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以NMHC表征,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6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NMHC有组织排放限值(摘录)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浓度限值(mg/m3)
排放高度(m)
NMHC
80
18
(2)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到的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表3-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摘录
项目
排气筒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恶臭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标准值
臭气浓度
18m
2000(无量纲)
20(无量纲)
(3)项(略)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8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
控制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6.2废水排放评价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略)(略),引至(略)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限值中的较严值。
表3-4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限值单位:(略)
项目
pH值
CODCr
BOD5
NH3-N
SS
总磷
LAS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20
(GB/T(略))B级
6.5-9.5
500
350
45
400
8
20
本项目执行标准
6-9
500
300
45
400
8
20
表3-5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单位:(略)
项目
pH值
CODCr
BOD5
NH3-N
SS
总磷
LAS
(GB(略))一级A标准
6-9
50
10
5(8)
10
0.5
0.5
(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6-9
40
20
10
20

5.0
(DB44/2050‐2017)第二时段限值
/
40

2(4)

0.4

出水标准
6-9
40
10
2(4)
10
0.4
0.5
6.3噪声排放评价标准声环境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单位:(略)
声环境(略)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6.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结合其适用范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大部分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不适用该标准,但环评文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分析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相应环保措施和要求。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及2013年修订单。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略))。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75%以上。
7.2监测内容以及结果(略)监测内容
采样人员:李坤龙、邱华冰
分析人员:凌一雄、潘昌锡、卢腾、巫文东、林良雁
分析时间: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3日
3.1废水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频次
生活废水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略)
(略)
4次/天
共2天
3.2废气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频次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前1#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略)
(略)
3次/天
共2天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2#
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
臭气浓度
4次/天
共2天
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
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
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控点5#
非甲烷总烃
3次/天
共2天
3.3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频次
厂界东面外1米处1#
厂界噪声
(略)
(略)
昼间一次,共2天
厂界南面外1米处2#
厂界西面外1米处3#
(略)监测结果及评价
4.1废水
(略)生活废水
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单位:(略)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结果评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活废水
pH值
(无量纲)
(略)
7.29
7.29
7.35
7.31
6.5~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31
237
228
234
5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74.9
74.3
75.1
75.3
300
达标
悬浮物
95
83
93
91
400
达标
氨氮
2.24
2.18
2.20
2.15
45
达标
总磷
1.35
1.39
1.42
1.33
8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12
1.09
1.15
1.07
20
达标
pH值
(无量纲)
(略)
7.35
7.31
7.31
7.37
6.5~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22
225
230
232
5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75.3
74.1
74.7
74.0
300
达标
悬浮物
85
88
90
94
400
达标
氨氮
2.07
2.10
2.12
2.14
45
达标
总磷
1.39
1.42
1.35
1.44
8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08
1.12
1.15
1.06
20
达标
注:1、监测结果仅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样品状态均为:微黄、微弱气味、微浊、少量浮油。
3、执行标准由委托方提供。
4.2废气
(略)有组织废气
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项目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项目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单位:(略)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标干流量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结果评价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前1#
非甲烷
总烃
(略)
第一次
16341
16.1
0.26
/
/
/
第二次
16407
16.5
0.27
/
第三次
17475
15.6
0.27
/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6341
2290
/
/
/
/
第二次
16407
2290
/
/
第三次
17475
2290
/
/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2#
非甲烷
总烃
第一次
19441
1.25
0.02
80
/
达标
第二次
19362
1.16
0.02
达标
第三次
19394
1.21
0.02
达标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9441
977
/
2000
(无量纲)
/
达标
第二次
19362
851
/
达标
第三次
19394
977
/
达标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前1#
非甲烷
总烃
(略)
第一次
17433
15.5
0.27
/
/
/
第二次
16803
14.8
0.25
/
第三次
16193
15.1
0.24
/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7433
2691
/
/
/
/
第二次
16803
2290
/
/
第三次
16193
2290
/
/
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2#
非甲烷
总烃
第一次
19018
1.11
0.02
80
/
达标
第二次
18527
1.24
0.02
达标
第三次
19205
1.15
0.02
达标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9018
851
/
2000
(无量纲)
/
达标
第二次
18527
977
/
达标
第三次
19205
851
/
达标
注:1、环境条件:(略)温度:23.1℃;大气压:100.2kPa;(略)温度:24.5℃;大气压:100.3kPa。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3、排气筒高度15m。
4、“/”表示相关标准无要求,或无需(无法)做出计算及判定。
5、执行标准由委托方提供。
(略)无组织废气
执行标准:臭气浓度项目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结果
评价
(略)
(略)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臭气浓度
上风向参照点1#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无量纲)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2#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3#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4#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达标
注:1、监控点2#、3#、4#监测结果是未扣除参照值的结果,用最高浓度的监控点位来评价。
2、监测结果仅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3、环境条件:(略)风向:东风,风速:1.7m/s晴;(略)风向:东风,风速:2.2m/s,
4、执行标准由委托方提供。
(略)无组织废气(续)
执行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参考限值(mg/m3)
结果
评价
(略)
(略)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控点5#
0.66
0.62
0.65
0.72
0.68
0.70
6
达标
注:1、监控点2#、3#、4#监测结果是未扣除参照值的结果,用最高浓度的监控点位来评价。
2、监测结果仅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3、环境条件:(略)风向:东风,风速:1.7m/s晴;(略)风向:东风,风速:2.2m/s,
4、执行标准由委托方提供。
4.3噪声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表1中3类标准。
监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dB(A)]
标准值
[dB(A)]
结果评价
昼间
昼间
厂界东面外1米处1#
(略)
62
65
达标
厂界南面外1米处2#
63
达标
厂界西面外1米处3#
62
达标
厂界东面外1米处1#
(略)
63
65
达标
厂界南面外1米处2#
61
达标
厂界西面外1米处3#
61
达标
注:1、测量值低于标准限值,未进行背景噪声的测量及修正。
2、仅对当时监测的结果负责。
3、环境条件:(略),风速2.1m/s,无雨雪,无雷电;(略),风速1.9m/s,无雨雪,无雷电。
4、项目北面为邻(略),无法到达,故未设噪声监测点。
5、执行标准由委托方提供。
备注:企业夜间不生产,故不做夜间噪声监测。
(略)监测点位示意图
7.3监测结论1、生活废水所测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
2、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2#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4、厂界东、南、西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表1中3类标准。
八、结论和建议
8.(略)(新建)(略)投资建设,项目位(略)(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度50分56.030秒,东经114度10分37.628秒)。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从事标签纸的加工生产,年产标签纸2400万平方米;验收机器设备为:搅拌机1台、上胶线2条、复卷机1台等设备。(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
8.2验收监测结果(略)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生产负荷为85.1%和84.4%,符合“监测应在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进行”的要求。
(略)污染物排放
(略)废气
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略):GDHJ-(略)),搅拌、上胶、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2#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略)废水
生活废水所测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水,不会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略)噪声
项目无高噪声的设备,通过降噪处理设施,并经厂房的隔声后,(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略):GDHJ-(略)),项目厂界东、南、西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表1中3类标准。
(略)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ET膜、废离型纸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转交于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胶水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项目设立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转交于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kg/人·d×15人=7.5kg/d,即2.25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8.3建议(1)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源治理设施管理,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污染源治理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
8.4综合结论综上所述,项目满足《(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中的要求,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要求,执行了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环境保护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本次调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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