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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响堂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27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332,400.00
最高限价(元):1,332,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响堂街道涉(略)、新立、荒岭)生活垃圾清运。((略)两侧及河岸两侧生活垃圾、秧科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不含除雪)77个垃圾池和11垃圾点,450个垃圾桶。每(略)配备一名或两名保洁员。
(二)服务标准
垃圾转运标准
1、清运及时,垃圾池和垃圾桶要做到日产日清。
2、每日垃圾池无外溢现象。
3、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摆放整齐。
4、垃圾全部运送到(略)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5、清运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规范安全操作驾驶,运输途中不得抛洒、遗落垃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如履约服务满足招标人:(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略)+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略)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略)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略)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80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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