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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5-28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YWCG(略)GK
二、项目名称:(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1:(略)妇幼保健院
地址:(略)
被投诉人2:(略)
地址:(略)

(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略)
///

(略)当事人当事人地址:(略)
///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人诉称
投诉事项1:对质疑事项1,不认同质疑答复,判断标准不明确,不能限制自由裁量权,影响评审结果。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为主观分评分因素没有判断标准。质疑函列出了判断标准不明确的情形,并做了分析。
质疑理由见附件1质疑函质疑事项1。针对质疑答复,补充理由如下:
(1)质疑答复认为,评审标准列出了评审的具体内容及可评的分值,且每个评审事项的分值均在2分以内,已经最大限度限制了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对此不认同。
质疑函已经分析,虽然给出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和细化的评分分值,但没有判断标准,具体的评审要素满足什么判断标准得哪一个分值不知,评分时评分人只能通过依靠主观上的理解来评分,但各评分人的理解不一定相同,如对项目负责人和实施人员的经验,专家A可能认为有5年经验就算丰富,专家B可能认为有8年经验才算丰富,专家C可能认为需要10年以上才算丰富。如此则评审的标准不一致,不能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不能有效限制评分人的自由裁量权,影响公平公正,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判断标准都没有,各专家主观判断标准可能不一致甚至相差大,如何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评分因素要能细化量化,要判断标准明确,近期项目中可参考(略):(略)J19),那才基本上可以说是能最大限度限制了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
(2)质疑答复认为,质疑供应商认为“主观分评分因素没有判断标准”,其未提供相关具体有效证据材料。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略)
主观分评分因素的评审标准有没有判断标准,这是学过小学语文具备正常逻辑思维的人阅读了评审标准后就能得出结论,属于常识,不需要提供证据材料。
虽然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略)
投诉事项2:对质疑事项2,不认同质疑答复,部分技术参数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构成歧视。
质疑事项2为:部分技术参数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构成歧视。质疑函列出了10个技术要求并做了分析。
质疑理由见附件1质疑函。质疑事项2:针对质疑答复,补充理由如下:
“★2.1机架孔径≥70cm且≤75cm”
质疑答复认为,孔径越大,X射线能量衰减越严重,既会给患者带来辐射剂量的增加。同时在高速旋转中,大孔径会加大球管的负载压力,损害球管及机架结构寿命。
(1)质疑答复列举的这些坏处是孔径很大时才会产生坏的影响,比如85cm以上。在76-82cm这个范围内时,几乎不会有不利的影响。
(2)按质疑答复所说,76cm以上的孔径就会存在那些不利影响,那为何高端的128排以上CT还大多要求孔径在76cm以上?查询2022年以来采购128排以上CT的公布了中标结果的项目,共19个项目,18个都要求70cm以上,1个要求80cm以下,18个中4个要求70cm以上,2个要求75cm以上,9个要求78cm以上,3个要求80cm以上,所有19个项目对孔径的要求都包含了质疑答复认为的存在不利影响的大孔径尺寸。同样,128排以上高端CT产品的机架孔径也大多都在76cm以上,如GE的最新明星机型RevolutionApex和NewRevolutionCT,孔径都是80cm,飞利浦最新的皓克SpectralC孔径80mm,(略)Aquili0NNEGENESIS孔径78cm,联影的明星机型uCT960+孔径甚至达到82cm。
(3)采购高端CT(略),(略)和大品牌企业不会不知道孔径在76-82cm时是否存在那些不利影响。可见,实际上,大孔径才是CT发展的趋势,与质疑答复所称的“大孔径不符合先进临床发展方向”相悖。
同样,在质疑函中已经指出,(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排以上(包含64排)CT的项目对“机架孔径”的要求,总共58个项目有52个都认同76-80cm的孔径范围。(略)不会不知道孔径在76-82cm时是否存在那些不利影响。因此没有依据表明76-80cm孔径会存在质疑答复所认为的那些不利影响。
(4)质疑函列出的理由中除了“不符合实际”外,还有“设置为实质要求排除了更高端CT的参与”“一般对64排以上CT的机架孔径要求都在70cm以上”“设置为实质技术指标缺乏依据”等,质疑答复只是对“不符合实际”做了简单的响应,对其他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略)最高输出管电流≥825mA”
质疑答复认为,除去常规检查以外,还开展全面的高级应用CT,所以需要“最高输出管电流≥825mA”,且设置为重要参数。
但是,仅仅一句“还要开展全面的高级应用”并不能作为要求“最高输出管电流≥825mA”且设置为重要参数的理由。
开展什么样的高级应用需要“最高输出管电流≥825mA”才能满足要求?最高输出管电流为667mA时不能满足要求?没有依据。
同样,“开展全面的高级应用”对本项目的重要程度如何?重要的理由何在?重要程度高到了一定要设置为重要参数?没有依据。
“★(略)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1650KHU/min”
质疑答复认为,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决定设备连续扫描能力,CT设备连续扫描的能力越强,设备越稳定,可以带来大流通量、连续的病人扫描,(略)开展高级的应用。所有的64排CT产品配置的基本都是最大热容量在7MHU以上的球管,本项目要求的球管最大热容量也是7MHU以上。
(1)没有依据表明热容量7MHU以上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为931KHU/min时就会导致连续扫描能力下降,会不利于大流通量扫描,会影响球管性能稳定。(略)在采购配置热容量7MHU以上球管的CT时对阳极最大散热率的要求只是“≥931KHU/min”“≥840KHU/min”甚至不做要求,如质疑函中列出的项目,(略)医院、(略)(略)(略)在采购了配置热容量7MHU以上但阳极最大散热率在931KHU/min以下的球管的CT后出现了上述不利情形。因此,“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931KHU/min”是能够满足阳极最大热容量为7MHU以上的球管的连续扫描能力、大流通量扫描、球管性能稳定等临床使用要求的。质疑答复认为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为931KHU/min不能满足这些需要没有依据。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有“散热率在930kHU/min以上就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和“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设置为实质技术指标缺乏依据”,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阳极最大散热率更大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略)最小焦点尺寸≤0.64mm²”
质疑答复认为,球管的小焦点尺寸越小,扫描时产生的半影效应越小,得到的图像分辨率越好,图像质量越高,越有利于临床诊断。
(1)没有依据表明小焦点尺寸为0.72mm²时就会导致扫描时产生的半影效应不够小、图像分辨率不够高,图像质量不够好,会不利于临床诊断。(略)在采购60-80排CT时对小焦点尺寸的要求只是“≤0.72mm²”、“≤0.8mm²”甚至不做要求,如质疑函中列出的项目。
事实上,(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80排CT的项目对“小焦点尺寸”的要求,有12个以上的项目要求“≤0.72mm²”甚至更低或者不做要求,这其中不乏(略)(略)(略)医院、(略)(略)(略)在采购了小焦点尺寸在0.72mm²以上产品后球管出现了上述不利情形。
此外,实务中也有不少小焦点尺寸在0.72mm²以上的60-80排CT(略)正常使用如东软NeuVizExtra、东软NeuViz128、明峰ScintCare778Honnr、安科ANATOMClarity等这些产品已经在(略)(略)(略)(略)(略)医院、(略)(略)(略)(略)(略)(略)(略)、福建省(略)医院等正常使用了很长时间,(略)在使用这些产品时出现过上述不利情形。
因此,“小焦点尺寸≤0.72mm²”是能够满足临床上对图像质量的要求的。质疑答复认为小焦点尺寸为0.72mm²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没有依据。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小焦点尺寸≤0.72mm²”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小焦点尺寸更小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略)最大焦点尺寸≤1.2mm²”
质疑答复认为,球管的大焦点尺寸越小,对于精细结构显示也会更加清晰,越有利于临床诊断。
(1)没有依据表明大焦点尺寸为1.32mm²时就会导致精细结构显示不够清晰,会不利于临床诊断。(略)在采购60-80排CT时对大焦点尺寸的要求只是“≤1.32mm²”、“≤2.24mm²”甚至不做要求,如质疑函中列出的项目。
事实上,(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80排CT的项目对“大焦点尺寸”的要求,有10个以上的项目要求“≤1.32mm²”甚至更低或者不做要求,这其中不乏(略)(略)(略)(略)医院、(略)(略)在采购了大焦点尺寸在1.32mm²以上产品后球管出现了上述不利情形。
此外,实务中也有不少大焦点在1.32mm以上的60-80排CT(略)正常使用,如东软NeuVizExtra、东软NeuViz128、明峰ScintCare778Honnr、安科ANATOMClarity等这些产品已经在(略)(略)(略)(略)(略)医院、(略)(略)(略)(略)(略)(略)(略)、福建省(略)医院等正常使用了很长时间,(略)在使用这些产品时出现过上述不利情形。
因此,“大焦点尺寸≤1.32mm²”是能够满足临床上对精细结构显示的要求的。质疑答复认为大焦点尺寸为1.32mm²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没有依据。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大焦点尺寸≤1.32mm²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大焦点尺寸更小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7.1最快机架旋转速度≤0.33s/360°”
质疑答复认为,机架转速越快,扫描效率越高,即患者检查速度越快,受射射线剂量越低,扫描同样部位的时间越短,同时避免运动器官的运动伪影,还可更加准确地捕捉造影剂峰值,优化血管成像。
(1)最快机架转速为0.37s/360°和0.33s/360°时,扫描的效率几乎没有差异,患者检查速度、受射射线剂量、扫描同样部位的时间等都几乎没有差异,也都能避免运动器官的运动伪影,能更加准确地捕捉造影剂峰值,优化血管成像。
没有依据表明最快机架转速为0.37s/360°时就会导致扫描效率不够高,患者检查速度不够快,受射射线剂量不够低,扫描同样部位的时间不够短,不能避免运动器官的运动伪影,不能准确地捕捉造影剂峰值,不能优化血管成像。(略)在采购60-80排CT时对最快机架转速的要求只是“≤0.37s/360°”、“≤0.4s/360°”、“≤0.5s/360°”如质疑函中列出的项目,(略)医院、(略)医院、(略)(略)(略)在采购了最快机架转速在0.37s/360°以上产品后出现了上述不利情形。此外,实务中也有不少最快机架转速在0.37s/360°以上的60-80排CT(略)正常使用,如东软NeuVizExtra、东软NeuViz128、明峰ScintCare778Honnr、安科ANATOMClarit)GE0ptimaCT680、飞利浦Ingenuitycore128等,这些产品已经在(略)(略)(略)(略)(略)医院、(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等正常使用了很长时间,(略)在使用这些产品时出现过上述不利情形。因此,“最快机架转速≤0.37s/360。”是能够满足临床上对扫描效率、患者检查速度受射射线剂量、扫描同样部位的时间、避免运动器官的运动伪影、准确地捕捉造影剂峰值、优化血管成像等要求的。质疑答复认为最快机架转速为0.37S/360”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没有依据。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重要技术指标要求不宜超过临床使用要求”和“旋转速度≤0.37s/360°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最快机架转速更高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5.2床面垂直升降最低位置≤460mm”
质疑答复认为,床面离地面越低,越方便扫描患者上下床,包括特殊患者移动至床上可减少患者移动风险。
(1)质疑函已经分析,床面离地面最低距离达到490mm已经能够满足临床要求,能够方便扫描患者上下床,包括特殊患者移动至床上。而且质疑函指出,(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排以上CT的项目对“床垂直最低位置”的要求,总共58个项目,其中有37个都要求“≤490m”甚至更高乃至不做要求,(略)都认同490mm的高度已经能方便扫描患者上下床,包括特殊患者移动至床上,本项目没有理由要求460mm以下。没有依据表明490mm的最低高度是不够低,不能方便扫描患者上下床,包括特殊患者移动至床上。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最低高度能达到50cm即可满足绝大部分人群”和“(略)都认同490mm的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床面离地面更低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7.9定位像长度≥1700mm”
质疑答复认为,定位像越长,能够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
(1)没有依据表明定位像要在1700mm以上才能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定位像在1600m以上就不能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
(2)实际上,定位像在1600mm以上已经能足够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临床应用中,进行CT扫描时几乎都只进行一个部位或多个部位的扫描,不会涉及到全身扫描。由于全身扫描时间长,身体所承受的辐射剂量太大,对身体的伤害大,不符合绿色安全扫描的宗旨,以及对身体不同部位扫描时其扫描协议不同,不会一次性都扫描,所以扫描时最多只会进行半身扫描,按中国人的身高情况,150cm已经能够覆盖所有人半身的长度,定位像长度能达到150cm就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
而市场上的64排CT产品的定位像长度几乎都在150cm以上,都能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略)采购64排CT时都对定位像长度不做要求。(略)2022年以来采购64排CT的已经公布中标结果的项目对“定位像长度的要求,29个项目中就有16个项目都不做要求,6个要求“≥160cm”或“≥150cm”,即有22个项目的采购人:(略)
因此,定位像长度乡160cm是能够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的,质疑答复认为需要170cm以主才能保证大范围定位像扫描,保证图像的质量,缺乏依据。
(3)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定位像长度≥1600mm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定像长度更长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8.1心脏扫描时间分辨率≤30ms”
质疑答复认为,时间分辨率短,一方面可以缩短患者暴露在X射线中的时间,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由于患者运动而引起的运动伪影,以保证图像质量。
(1)质疑函已经分析,(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排以上CT的项目对“心脏扫描时间分辨率”的要求,总共58个项目有42个项目都是只要求“≤165ms”甚至更长或者不做要求的,(略)认同“≤165ms”的要求,认同165ms”即可满足“缩短患者暴露在X射线中的时间”和“减少由于患者运动而引起的运动伪影”的要求。
没有依据表明时间分辨率在165ms以上就不能满足“缩短患者暴露在X射线中的时间”和“减少由于患者运动而引起的运动伪影”的要求。
(2)质疑函质疑的理由是“心脏扫描时间分辨率≤165ms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质疑答复只是简单阐述了时间分辨率短的好处,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14.13不动床灌注范围最大可达6cm”
质疑答复认为,由于运动导致感(略)运动到覆盖范围之外,就会影响相应部位的灌注分析,故范围越大越好。
(1)质疑函已经分析,在临床应用中,不动床灌注范围并不重要,甚至无关紧要,不影响CT设备正常使用。(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采购60排以上CT的项目对“不动床灌注范围”的要求,总共58个项目,其中有57个都对此不做要求。
因此不应对“不动床灌注范围”做要求,更不应设置为重要要求。对“不动床灌注范围’做要求甚至设置为重要要求缺乏依据。
(2)质疑函质疑的是“对不动床灌注范围做要求甚至设置为重要要求缺乏依据”,质疑答复回答的却是“不动床灌注范越大越好”,南辕北辙,没有对质疑的理由没有作出响应,不能反驳质疑。
对“有三个不同品牌的机型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和“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书”的不同意见
(3)有三个不同品牌的机型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只是为了确保能有效竞争,但有效竞争的前提是公平竞争,不能为了有效竞争就丢弃公平竞争。设置超出临床使用要求的技术要求以及将不宜做要求的技术参数做要求,将不应设置为重要或实质的技术参数设置为重要或实质参数,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
(4)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书,不代表技术要求的设置就合理,可能只是没有提出来而已。
二、被投诉人辩称
(一)被投诉人1(略)妇幼保健院辩称:
针对投诉事项1:
根据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略):(略),回复时间:【(略)】)“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判断,无法划定明(略)分标准。
本项目商务技术分共70分,其中61分为客观分,9分为主观分。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主客观分相结合与采购人:(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
针对投诉事项2:
对相关内容在质疑答复阶段,已经对上述参数的设置做了阐述,现答辩如下:
“★2.1机架孔径≥70cm且≤75cm”
对于2.1(1)的答辩:各个档次的设备对应着不同的孔径,CT孔径决定着旋转半径、扇形束算法模型、几何效率、X光利用率、患者舒适度等等。目前CT的孔径大多数都集中在70~75cm(GE,西门子,联影,飞利浦,东软,明峰,安科,开影等),极个别CT集中在78-80cm(西门子force孔径78cm,GE的RevolutionAPEX,飞利浦的皓克SpectralC孔径80mm,佳能的Aquili0NNEGENESIS孔径78cm,联影uCT960+孔径82cm)。更大的孔径意味着可以容纳更多的零配件,也意味着更小的锥角,更低的X线发射利用率,这当中有着相当多的取舍与平衡,每个厂家在设计时,均会考量各个因素。
对于2.1(2)的答辩:投诉认为“高端128排以上CT还打多要求孔径在76cm以上”、“查询2022年以来采购128排以上CT的公布了中标结果的项目”都针对128排以上CT,而实际采购人:(略)
对于2.1(3)的答辩:(略)和大品牌企业大孔径主要针对128排及以上CT,不符合本次采购人:(略)
对于2.1(4)的答辨:(略)的整体要求,(略)的形式,让有意向厂家到院进行产品推荐,(略)角度出发,(略)后续业务需要从实际出发,并不是排除其他高端CT的参与。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略)最高输出管电流≥825mA”
对于(略)的答辩:(1)CT辐射剂量与管电流mA呈正比关系,与管电压kV呈正向指数关系(相关性更大)。因此通过增大电流,降低电压,可以在获得高清临床图像同时显著降低辐射剂量。(略),CT的日常检查对象是各年龄段的婴幼儿和儿童,高端CT可以通过此类大电流低电压技术实现0.5mSv以内辐射剂量的婴幼儿心脏大血管CTA高端检查,这对辐射敏感的儿童来说尤为重要。同时,一般检查中则可按需使用低电流进行扫描工作,以保护球管使用寿命。因此,超高输出管电流设置对儿童扫描应用场景尤为适宜。
(2)该参数的设置是在(略)场调研下,从医院实际情况出发,对设备的性能要求也不同,故对设备部分参数要求也不同。各厂家在同样64排及以上CT上也会提供采用不同管电流的机型,(略)的临床需求。该要求根据临床需求提出。根据(略)场调研,市场上能够满足此要求的64排及以上的厂商有GERevoutionFrontier(国产注册证)、西门子SOMATOMgoTop(国产注册证)、东软NeuVizGlory等。
(3)常规64排CT的输出管电流是667ma,目前了解到高端的CT电流可以达到1300ma,部分高端的64排CT可以达到825ma,输出管电流范围越大,对于临床的实用性更强,(略),想要买到高端的设备,所以设置为重要参数。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略)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1650KHU/min”
对于(略)(1)的答辩:球管的散热率是衡量CT球管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决定设备连续扫描能力,CT设备连续扫描的能力越强,设备越稳定,可以带来大流通量、连续的病人扫描,(略)开展高级的应用。7MHU及以上球管最低端的散热率至少为931KHU/min,属于最低标准,多个品牌球管散热率可以达到1650KHU/min以上,甚至可以达到2100KHU/min,本次采购64排及以上CT(略)的实际需求,为医院后续课题、科研的工作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因此要求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1650KHU/min。
对于(略)(2)的答辩:“散热率在930kHU/min以上就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是7MHU及以上球管最低端的散热率至少为931KHU/min,属于最低标准,从医院实际情况出发,并不是能够满足就可。“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设置为实质技术指标缺乏依据”是CT采购技术参数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略)(略)分别为:ZJ-(略)和ZJ-(略)-05都是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略):ZJ-(略)也是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足以体现此参数的重要程度。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略)最小焦点尺寸≤0.64mm²”
对于(略)(1)的答辩:球管的小焦点尺寸越小,扫描时产生的半影效应越小,得到的图像分辨率越好,图像质量越高,越有利于临床诊断,对方提出的东软NeuVizExtra属于63排产品,明峰ScintCare778Honnr是属于62排产品、安科ANATOMClarity是属于62排产品,本次采购64排及以上CT的高端CT,而不是采购64排及以下CT,不具备参考价值。
对于(略)(2)的答辩: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采购CT并不是指满足临床基础使用就行,(略)采购的第一台高端64排及以上CT,后续还会进行一些特殊科研、课题研究需要,因此设定最小焦点尺寸≤0.64mm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略)最大焦点尺寸≤1.2mm²”
对于(略)(1)的答辩:球管的大焦点尺寸越小,对于精细结构显示也会更加清晰,越有利于临床诊断,我院作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对于儿童的精细结构扫描的要求更高,(略)的实际需求不同,所以定义为最大焦点尺寸≤1.2mm²。
球管的大焦点尺寸越小,对于精细结构显示也会更加清晰,越有利于临床诊断,我院作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对于儿童的精细结构扫描的要求更高,(略)的实际需求不同,所以定义为最大焦点尺寸≤1.2mm²,(略)2022年以来公布了采购结果的64排及以上CT中,情况如下:1、(略)对于大焦点都有要求。其中投诉方提出的务实的品牌和产品,东软NeuVizExtra属于63排产品,明峰ScintCare778Honnr是属于62排产品、安科ANATOMClarity是属于62排产品,本次采购64排及以上CT的高端CT,而不是采购64排及以下CT,不具备参考价值。
对于(略)(2)的答辩: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采购CT并不是指满足临床基础使用就行,(略)采购的第一台高端64排及以上CT,后续还会进行一些特殊科研、课题研究需要,因此设定最大焦点尺寸≤1.2mm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7.1最快机架旋转速度≤0.33s/360°”
对于7.1(1)的答辩:CT技术的不断发展,主要在于提高机架转速、增加探测器排数、提高X射线球管的性能等方向,由此可见,CT最短扫描时间是CT设备最核心参数之一,在高端CT领域,转速是一项硬核指标,越高转速往往意味着更高精度的成像能力。但当转速快到一定程度后,每提高0.01秒都是一次物理极限的挑战。以冠脉扫描为例,速度越快,图像也将更加清晰。因此将最短扫描时间设置为实质性参数符合本项目的需求和特点。
对于7.1(2)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重要技术指标要求不宜超过临床使用要求”和“旋转速度≤0.37s/360°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两点是基于满足临床基本需要,但对应我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情况,也是第一次采购64排及以上CT,(略)发展和学科建设,也为了更好的服务妇女儿童群体,针对CT技术中重要的技术指标机架转速设定为重点参数也是符合实际需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5.2床面垂直升降最低位置≤460mm”
对于5.2(1)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是“60排以上CT的项目”并不符合本次采购人:(略)
对于5.2(2)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最低高度能达到50cm即可满足绝大部分人群”和“(略)都认同490mm的要求”两点。采购人:(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7.9定位像长度≥1700mm”
对于7.9(1)的答辩:从技术角度出发定位像长度可扫描的范围越大,临床适用性更广。医院在日常检查中,会遇到部分患者扫描范围超出扫描床水平可扫描范围的情况,因此该要求根据临床需求提出需要定位片有更长的扫描长度,满足患者全身扫描的需求。
对于7.9(2)的答辩:首先该参数在本次采购中并未列为重点参数。其次从技术从优考虑采购人:(略)
对于7.9(3)的答辩:投诉人提出“定位像长度≥1600mm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在上述两点答复中已经说明,采购人:(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8.1心脏扫描时间分辨率≤30ms”
对于8.1(1)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是“60排以上CT的项目”并不符合本次采购人:(略)
对于8.1(2)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心脏扫描时间分辨率≤165ms已经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是满足临床基本要求,并不符合采购人:(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略)
“▲14.13不动床灌注范围最大可达6cm”
对于14.13(1)的答辩:投诉方提出的是“60排以上CT的项目”并不符合本次采购人:(略)
对于14.13(2)的答辩:投诉人质疑的“对不动床灌注范围做要求甚至设置为重要要求缺乏依据”,(略)临床实际需求认为不动床灌注功能是必须的,同时更大的范围也是为了满足后续的临床科研课题需要,因此将该参数设为重要参数。
对于14.13(3)的答辩:各厂家在同样64排及以上CT上也会提供采用不同设备的机型,(略)的临床需求。该要求根据临床需求提出。前期经调研,多个品牌的64排及以上CT产品能满足本条款要求,不存在为了有效竞争而丢弃公平竞争。
对于14.13(4)的答辩:采购人:(略)
综上:就我院今后长远的发展来看,除去常规检查以外,还预计开展全器官灌注,能谱检查等高级应用,且同时,超高端CT配备的较大热容量的球管和较大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能够满足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做更多的患者,给医院带来更大的收益。对于临床应用方面,不仅能够实现高心率,异常心律以及无法配合屏气的患者的冠脉CT的检查,还能够通过软件算法的手段解决既往需要严格控制心跳次数和心动节律的问题,实现一个心动周期的冠脉成像。与此同时,宽体能谱CT作为超高端CT还能满足我院的科研需求,甚至能够使我院有实力承担很多国家级,省级的重要科研项目,提高我院的学术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投诉方提出的目的是让我们降低采购要求,购买低端的60-80排产品,而本次采购我院想要采购到全能型的设备,质疑投诉不具备参考价值和意义。
(二)(略)辩称:
投诉事项1:对质疑事项1,不认同质疑答复,判断标准不明确,不能限制自由裁量权,影响评审结果。答辩:根据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略)(略),回复时间:【(略)】)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判断,无法划定明(略)分标准。本项目商务技术分共70分,其中61分为客观分,9分为主观分。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主客观分相结合与采购人:(略)
投诉事项2:对质疑事项2,不认同质疑答复,部分技术参数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构成歧视。答辩:(1)临床应用中,CT灌注成像能够提供局部血流组织灌注量的量化信息,对于评估组织的血流供需状况和诊断疾病非常重要,CT灌注成像在脑梗塞的早期发现,评估组织血流组织供需状况等有着广泛的应用,也是衡量高端CT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动床的灌注范围越大,成像质量越好,所以设置为重要指标,更符合采购人:(略)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本项目采购方式:(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该项目评审标准列出了评审的具体内容及可评的分值,符合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略):(略),回复时间:【(略)】)“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判断,无法划定明(略))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略)财政局2、联系人:(略)
附件信息:
(略).docx
37.2KB
8b490e0d-3d8a-4e7e-8dfc-(略)b776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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