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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城管局机关、下属大队、环卫处等办公用房屋顶翻新项目合同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5-29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城管局机关、下属大队、环卫处等办公用房屋顶翻新项目JSZC-321084-SZJY-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84-SZJY-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0.3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0.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5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略)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三、获取:(略)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供应商确认函-(略)城管局机关、下属大队、环卫处等办公用房屋顶翻新项目.doc附件:预算-(略)城管局机关、下属大队、环卫处等处办公用房屋顶翻新项目.pdf附件:(略)城管局机关、下属大队、环卫处等办公用房屋顶翻新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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