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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善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5-29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5月29日,(略)建设项目(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850m2;建筑面积为2550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100万一期投资80万元,年生产插头线240万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于2006年11月填写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6年11月17日通过了(略)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模具制品、插头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模具制品5吨、插头线60万条。
2020年6月,(略)编写了《(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21日经(略)。申报规模为年产插头线300万条,生产设备:剥皮机25台、绕线机5台、压接机10台、端子机40台、焊锡机14台、激光焊接机4台、点胶机2台、UV固化炉1台、立式注塑机43台、混料机1台、碎料机2台、烘干机13台、烤箱6台等设备。
(略)改扩建项目的自主验收,其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了验收,验收后,企业新增了1台裁线机,并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备案登记,(略)(略)274241U001Y,有限期限:(略)(略)
(略)编制了《(略)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日取得了(略)
迁建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于2024年04月01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略)
设备名称:(略)
数量
(略)
使用工序
能源
迁建前
迁建后
迁建前后增减量
一期投产设备
未投产设备
单位:(略)
1
剥皮机
25
25
0
25
0

220V10W
剥皮
电能
2
绕线机
5
5
0
5
0

220V750W
绕线
电能
3
压接机
10
10
0
0
10

220V10W
压接
电能
4
端子机
40
40
0
32
8

220V750W
打端子
电能
5
焊锡机
14
14
0
10
4

POT-200
焊锡
电能
220V80W
6
激光焊接机
4
4
0
2
2

220V1500W
焊接
电能
7
点胶机
2
2
0
1
1

220V50W
点胶
电能
8
UV固化炉
1
1
0
1
0

220V1.5KW
固化
电能
1.6*1.4*0.9米
9
立式注塑机
43
43
0
36
7

1.5吨
注塑
电能
380V4.4KW
10
混料机
1
0
-1
0
0

220V1.5kW
混料
电能
11
碎料机
2
0
-2
0
0

220V1.5kW
碎料
电能
12
烘干机
13
0
-13
0
0

220V1.5kW
烘干
电能
13
烤箱
6
6
0
6
0

温度70-100℃
烘干
电能
220V1.5KW
0.8*0.6*.05m烤箱
14
测试仪
45
45
0
29
16

220V500W
测试
电能
15
冷却塔
1
1
0
1
0

源绿WA-400
辅助设备
电能
16
空压机
2
2
0
2
0

GS15A-8
辅助设备
电能
17
裁线机
1
1
0
1
0

950高速自动裁线机
裁切
电能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插头线240万条,未投产的设备有:压接机10台、端子机8台、焊锡机4台、激光焊接机2台、点胶机1台、立式注塑机7台、测试仪16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13717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冷却工序过程会使用少量的冷却水,冷却方式:(略)
(二)废气
项目在激光焊接工序中部分工件需要使用激光焊接机对线材导线端子进行焊接,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颗粒物大部分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焊锡工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较小,该部分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项目拟设置集气装置对激光焊接及焊锡废气收集后引至同一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项目注塑工序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成熔融状态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项目生产过程中点胶、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是VOCs,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拟将注塑、点胶、固化、焊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注塑工序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成熔融状态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项目生产过程中点胶、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是VOCs,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拟将注塑、点胶、固化、焊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经处理后,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点胶、固化工序的VOCs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激光焊接工序中部分工件需要使用激光焊接机对线材导线端子进行焊接,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颗粒物大部分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拟设置集气装置对激光焊接及焊锡废气收集后引至同一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04月24日-04月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迁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略):KX(略))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线材边角料、废铜环、废锡渣、废弃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品及方案有:插头线60万条,未投产的设备有:压接机10台、端子机8台、焊锡机4台、激光焊接机2台、点胶机1台、立式注塑机7台、测试仪16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5月29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9日-2024年06月27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善水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13.7MB,下载次数0
附件2:善水自主验收意见.pdf9.3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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