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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新村幼儿园消险改造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2023(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06-NJLB-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0.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0.418732万元
采购需求:
2023(略)金陵新村幼儿园消险改造项目(二期)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略)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略)”主页在(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3.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4.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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