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针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二次澄清: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资质条件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现更正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资质条件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备注:获取:
(略)
(略)水务局(
(略))
2024年05月31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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