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为充分展示学校建校百年的发展历程与成就,增强广大师生的荣誉感和凝聚力,活跃校园文化阵地,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启动校史馆升级改造项目,现面向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各个办学时期的音像、图片、文字、实物等校史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建校以来形成的有收藏、展览、研究、纪念价值的文献、图片、音像及实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的重要文献、图片、音像及实物;
(二)历年学校领导、教职员工、杰出校友的传记、论著、手稿、书信、照片、题词、奖状、聘书、音像以及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用品等;
(三)各个时期重要领导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的文稿、照片、音像、题词以及新闻报道等;
(四)各个时期本校师生编印的教材、讲义、期刊、纪念刊和印刷品等;
(五)历届学生的毕业论文、作业、学习笔记、毕业照片、纪念册、赠言题签以及社团活动的文献、音像、实物等;
(六)反映学校历年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党建思政、校园文化、杰出校友、捐资助学等方面的文献、图片、音像、实物等;
(七)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校园建设的文献、音像、实物等;
(八)学校各个时期的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模型、教具、奖牌等;
(九)对学校有重要贡献的教职工个人照片、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十)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的代表证、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奖章、图片、音像资料等;
(十一)学校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实物,例如校徽、校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纪念章、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报到证、票证等;
(十二)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重要文献、图片、音像及实物。
二、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三、征集方式:
(略)
(一)接受捐赠。对于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学校将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永久保存。
(二)复制或翻拍。对持有人有保存意愿的校史资料,学校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
(三)文字或口述。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的方式:
(略)
凡捐赠校史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
(略)
四、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6月30日。
五、征集途径
(一)现场移交。地址:
(略)
(二)邮寄移交。邮寄至齐
(略))邮编:161000(请注明“校史资料”字样)。
(三)邮箱:
(略)
(四)上门征集。如捐赠者不便来校,可通过电话联系,我们将登门拜访,接受捐赠。
六、联系方式:
(略)
(一)党委宣传部
李堃
(略)
(二)图书馆
吕晓菲
(略)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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