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
(略))安排,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
(略)场问题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
(略)商务局现面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内贸领域经营主体公开征集妨碍全国统
(略)场建设问题线索,期待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欢迎社会和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
一、受理范围
(一)限制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情况。包括对外地商品、服务进入
(略)场进行政策限制,提出额外的认证要求,设置不同检验标准,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等。
(二)妨碍依法
(略)场准入和退出情况。包括无法律法规
依据对企业登记注册地提出要求,对企
(略)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
(略)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在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要求或标准等。
(三)阻碍公平竞争和实行地方保护情况。实行带有地方保
护性质的歧视性政策,设置影响外地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经营行为的不当措施等;在申报参与商务领域项目、试点和申请支持政策时,将外地企业在当地注册、投资落地作为前置条件等。
(四)阻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情况。包括实施不符合国家规
定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标准、认证程序,阻碍产品在国内
(略)场顺畅流通;违规禁止或限制出口转内销产品进入
(略)场等。
(五)妨碍线上线下融合和城乡流通一体化情况。
(略)
经营者要求入驻商家“二选一”等行为;违规销售质量规格不符合标准的“线上专供”产品;同一产品线上线下售后服务标准不统一;
(略)型企业在
(略)经营或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不均衡,
(略)络布局不合理,对农产品进城设置不合理阻碍等。
(六)其他阻碍全国统
(略)场建设的行为。
二、注意事项
1.线索提供人应当提供妨碍全国统
(略)场的具体政策措施、行为等相关证据材料,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2.线索提供人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3.请线索提供人认真填写《问题线索情况登记表》。
4.问题线索收集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止。
三、举报方式:
(略)
邮箱:
(略)
邮寄地址:
(略)
(略)商务局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问题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线索提供实施打击报复的,将坚决依法严惩;对职权范围内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及时移转有关部门,有必要时上报省级或国家层面协调解决。
附件:问题线索情况登记表
附件:
问题线索情况登记表
经营主体名称:
(略)
提供者姓名
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箱:
(略)
注册地址:
(略)
问题类型
问题线索基本情况
问题归属地
对解决该
问题的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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