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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无障碍简体|繁体
2024年(略)(略)事业单位:(略)
来源:(略)(略)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略):01
2024年(略)(略)
事业单位:(略)

为满(略)事业单位:(略)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略)(略)(略)事业单位:(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0日以前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报到环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略)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略)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略)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略)
(一)发布招聘公告
(略)网、(略)(略)发布。(略)站查询招聘公告:
(略)网:https://(略).cn/(略)(略).cn/ 
(略)(略).cn/
考生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聘单位:(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略)网((略).cn/)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6日16:00至2024年5月3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6日16:00至2024年6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6日16:00至2024年6月2日16:00。
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名岗位未能开考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略)
(略)站发布的公告、(略)中的考生状态,(略)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根据国家(略)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略)、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略)、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略)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6月15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本人到(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含复审递补时间)。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略)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略)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需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略)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3.面试
招聘单位:(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5日16:0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略)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
体检、(略)网进行公布。(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略)
非招聘单位:(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略)
考察结束后,填写《事业单位:(略)
(六)公示
招聘单位:(略)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略)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略)(略)事业单位:(略)
事业单位:(略)
(八)薪酬
(略)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按照(略)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纪律与监督(一)2024年(略)(略)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实行回避制度,具体按照《事业单位:(略)
六、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略)
2.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略)网发布的公告,同时群发短信至考生手机。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略)站或发出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略)(略)(略)事业单位:(略)

  (略)(略)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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