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8号)工作要求,
(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九批国采”)
(略)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内容
部分与省集采重叠(原属于省集采中选/备选)的第九批国采非中选药品及价格(详见附件)。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00
三、确认方式:
(略)
(略),进入“
(略)”,点击进入“我的上架药品-价格调整公示”页面(
(略):
(略))
(略)价格确认工作。如同意按照“
(略)价格”挂网的,
(略)中点击“确认”,
(略)。
(略)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略)确认清单(
(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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