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全民自然资源清查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BZMC2024CG07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关于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综合实力-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皖自然资权[2021]2号),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记一次分。”。事实依据:该评审办法,要求的业绩须符合“(皖自然资权〔2021〕2号)”要求的业绩,具体为“在滁州、黄
(略)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和湿地等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据了解拥有上述业绩的供应商特指了省内少数几家供应商,该评审办法疑似为部分供应商量身定做,排他性过于明显!!!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司要求招标人:
(略)
答: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审表中“
业绩
8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皖自然资权[2021]2号),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记一次分。
”,变更为“
业绩
8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记一次分。
”。
问题2:关于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综合实力—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事实依据:近5年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略)相关单位:
(略)
答:删除该项评审内容及相关分值,该项目评分总分值由满分100分调整为满分95分。
更正日期:2024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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