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略)
(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拟对
(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于2024年6月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预算金额:
(略)元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略)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项目
采购人:
(略)
(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项目内容
(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公交站点安全协管人员配置服务,主要负责观察杏花
(略)范围内100个重要公交站点乘客情况,维护公交站点上下车乘客秩序,配合开展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购方安排的有关安防等临时性工作。
预算金额
(略)元
招标方式:
(略)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略)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略)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略)
贾建江
高工
山西省电子研究所
王东丽
高工
山西广播电视台
刘润平
高级经济师
山西省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专家组论证
意见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满足采购单位:
(略)
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需求论证。
专业人员签字
贾建江、王东丽、刘润平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jpg
50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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