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略):EP-XXCG
(略)A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叁万元整(930000.00元)
评审得分:91.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萧县16处因政策性关闭小煤矿
(略)综合治理调查评价综合治理设计编制工作,主要包含资料收集、周边村民走访、
(略)水文地质调查、
(略)水土采样测试、
(略)勘查测绘、无人机航测、
(略)无人船测绘、三维建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等项目的设计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根据业主及现场实际情况派出相应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图变更设计、参与设计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解决采煤
(略))有关工作要求,推
(略)因政策性关闭小煤矿
(略)综合治理任务,
(略)16处因政策性关闭小煤矿
(略)综合治理调查评价综合治理设计编制作,通过开展采煤
(略)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并对煤矿
(略)稳定性及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为下一
(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本次工作主要依据参考下列规范进行: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6年);
3、《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TD/T1070.1-2022);
4、《采矿
(略)生态修复技术规程》(GB/T
(略));
5、《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修订);
6、《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试用稿)(2016年);
7、《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皖自然资修〔2022〕9号);
8、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任务的通知(皖自然资修〔2023〕1号);
9、《
(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略))》;10、《
(略)“十四五”采煤
(略)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5)》。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立忠(组长),邓凡华,梁翠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
(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略)或以书面形式
(略)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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