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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发布日期:2024-06-04
所属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6/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克拉(略),邮编834000,电话:0990—(略)(略)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风城(略)注汽锅炉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克拉(略)(略)风城油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19.5t/h注汽锅炉,配套建设供水、供气、注汽管线共计180m、30m3防渗排污罐2个。新建锅炉为移动式撬装注汽锅炉,移动范围为乌(略)风城油田(略)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2304万m3/a。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燃气锅炉废气均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防渗排污罐收集后进入风城1(略)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锅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油废物集中收集至风城油田(略)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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