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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221破19号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3年12月21日(略)《决定书》,(略)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维护债务人的企业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实现企业的重整再生,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方式:(略)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债务人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书》。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略)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由招募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债务人工商登记情况
(略)原系赵守江、(略),后经历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减(略)场主体变更,(略),法定代表人赵振艾,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略)(略)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760568H,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略)股东为赵守江和胡洪波,其中赵守江持股51%,胡洪波持股49%;经营范围:(略)板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太阳能光伏产品开发,家用智能机器人研发,I类,II类医疗器械、无纺布、溶喷布、口罩(含医用)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
(二)主要资产情况
(略)名下主要资产为:
1.货币资金:经初步清算,截至2024年6月3日银行存款总计421452.95元。
2.不动产:位于(略)南侧的11处工业用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略).00元。
3.机器设备及附属物:全自动不锈钢筛选机、全自动吸皮机、打粒机、变压器、全自动不锈钢脱水生产线、全自动副烘臬。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评估价值为(略).00元。
4.对外应收:初步清算总计为(略).04元(正在审计)。
5.无形资产:(略)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技术一共有12项。并拥有独立的排污许可证。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6月4日,(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为(略).32元(含职工债权)。
三、重整模式及可行性
1.清算式重整
(略)选择清算式重整,基于其具有一定的“壳”价值。此处的“壳”价值是指拥有某种行业资质、掌握某项核心技术、享有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依附于企业的政策、人员、行业资源等,这些较为稀缺且具有收益性的价值,可能随着企业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亡,且无法通过转让方式:(略)
所以,(略)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对债务人财产制定的优于破产清算时的清算、变现、分配的清算计划,实现了企业核心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略)的法人资格存续,以此减少重整负担、平衡各方利益的重整模式。
2.清算式重整可行性
(略)全部资产,包括厂房、土地、设备、(略)等,(略)保留主体资质,包括排污许可证、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通过出资人股权转让的方式:(略)
为此,破产法院报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略)
同时,破产法院指导管理人积极与意向投资人、(略)的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告知清算式重整风险、责任和后果,特别引导主要债权人对清算式重整模式应当要有充分认同度,即对破产清算和重整程序有正确认识,充分理解不同程序的作用,对债务人资产情况和债权清偿有较为客观的判断。
四、招募条件及流程
(一)报名资格条件
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略)重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报名需提交的文件
1.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书(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的,需要介绍各自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意向重整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略)联合参与投资的,各公司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
(四)开展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
2.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并将结果报告法院;
3.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
4.《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协议正式生效;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强制批准的,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五、报名时间及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一)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6月5日至21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址:(略)
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略)络拍卖方式:(略)
(二)报名地点:(略)
报名文件提交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略)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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