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切实
(略)),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请工作将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条件按照《
(略)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承储资格。
二、申报受理时间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7日期间,由符合条件的企
(略)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本(1式2份)及电子文档。申请材料纸质文本应符合《
(略)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的规定。
2、评估审核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前,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略)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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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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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pdf
(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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