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打击和制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
(略)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在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等环节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一)非法养殖、使用违禁药物、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使用含“瘦肉精”成分的饲料或添加剂饲喂等违法行为。
(二)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注药、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食品生产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餐饮服务单位:
(略)
自2024年6月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略)公安局:110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略)农业农村局:
(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经查证属实的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由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略)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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