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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祥合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6-07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6月6日,(略)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1100m2;建筑面积为1100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100万一期投资90万元,年生产玻纤棒135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写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了(略)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04月13日。于2024年4月16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略)
生产设施名称:(略)
环评设施数量
一期投产数量
未投产数量
单位:(略)
(略)/规格
主要工艺
能源
1
玻纤棒生产线
4
3
1

长度:20m
生产
电能
配有
定型机
4
3
1

功率:4.8kw
定型
牵引机
4
3
1

功率:15kw
牵引
裁切机
4
3
1

功率:2.2kw
裁切
2
手持式搅拌机
3
3
0

功率:2200w
搅拌
3
搅拌桶
3
3
0

直径:29.5cm高度:36.5cm
搅拌
4
倒角机
1
1
0

功率:220w
倒角
5
空压机
1
1
0

功率:0.8kw
辅助设备
6
风机
1
1
0

功率:4000w
辅助设备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玻纤棒135吨,未投产的设备有:玻纤棒生产线1条、定型机1台、牵引机1台、裁切机1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13786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定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和臭气浓度。项目项目固化粉、滑石粉为粉状原料,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按颗粒物计,项目拟将投料、搅拌、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投料、搅拌、定型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不饱和聚酯树脂在投料、搅拌和定型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苯乙烯按苯乙烯、臭气浓度计;目项目固化粉、滑石粉为粉状原料,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按颗粒物计;项目将投料、搅拌、定型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废气,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苯乙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04月29日-04月30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略):KX(略))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纤维边角料)暂存于固废仓内,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能:玻纤棒15吨/年,未投产的设备有:玻纤棒生产线1条、定型机1台、牵引机1台、裁切机1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6月6日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7月08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祥合自主验收意见.pdf7.0MB,下载次数0
附件2:祥合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9.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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