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
(略):HNZT24-025)
项目所
(略):海南省一、招标条件本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
(略)一期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1.3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高
(略)一期工程共建设6个3~7万吨级通用或多用途泊位,分两个阶段实施,一、二阶段泊位岸线长度合计为1599m,6个泊位年通过能力合计为1820万t。具体如下:一阶段建设3个泊位,包括2个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
计)、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
(略)为1#~3#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
(含港池疏浚、引桥)、防波堤及隔堤工程、航道工程、锚地工程、
(略)堆场工程、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口岸建筑物及水电信控等配套工程。一阶段泊位岸线总长度为757m(码头结构总长度为784.5m,其中为二阶段预留结构27.5m),年通过能力870万t。二阶段建设3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自北向南、
(略)为4#~6#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含引桥)及新增的港池疏浚、
(略)堆场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及水电信控等配套工程。二阶段新建泊位岸线总长度为842m(新建码头结构总长度为814.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
(略)一期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
(略)一期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本次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略)》上发布。
4.本项目招标代理:
(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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