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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略)建设委员会将组织开(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调整、充实和完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范围
本次(略)消防验收专家库将在调整(略)级专家库名单的基础上,补充新增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不再新增消防工程测试类,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略)
二、基本条件
(略)消防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略)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管理办法》;
(二)熟悉国家和(略)工程建设、消防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情况,了解国内外技术标准发展动向,在工程建设、消防防火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消防等相关专业的技术、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专家肩负的相关职责;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工作协调能力,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库专家的职责
负责配合(略)建设委员会开展(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评审、现场评定、查验论证、咨询、培训等技术工作;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征集程序
申请人需登陆北京朝阳((略).cn)网站自行下载、填报《(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推荐表》和《承诺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推荐表以及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文件,传至邮箱:(略)
(略)建设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遴选后,(略)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专家库名单,(略)(略)站上予以公示。入选专家的管理按照《(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在征集组织实施过程中,(略)上办理,不接受现场提交申请表。
(二)(略)建设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的工作状况适时更新专家库组成人员。
(三)(略)(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组建、调整工作由(略)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管理办法
(略)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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