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裕龙石化
(略)海水取排水项目
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满足裕龙岛炼化项目部
(略)海水取排水箱回填船舶起抛锚作业要求,拟租赁1艘起锚艇,
(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略)海水取排水PC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略)岛
(略)海水取排水工程主要工程量如下:(1)取水工程:1
(略),两条取水口,长度为192m和204m。包含:河道疏浚(若有)、取水明渠、跨护岸段取水箱涵、取水箱涵(陆
域段和海域段)、取水头。
(2)排水工程:1
(略),现行图纸总长为1.7km,包含集水井、排水箱涵(陆域段)、排水箱涵(跨护岸段及海域段)、消能池。(3)钢闸门和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安装。
3.招标设备名称:
(略)
3.1起锚艇
(略)项目说明
1使用地点:
(略)
2工作内容辅助起抛锚作业
3船机设备名称:
(略)
4船机设备数量1艘
5设备能力
(略)kW
6人员要求配备满足船舶最低配员证书的船员
7食宿船舶出租方人员进场后自行解决食宿,承租方不予提供食宿。
8租赁方式:
(略)
9租赁起止时间暂定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计4个月
10供油方式:
(略)
11维修保养出租方负责
12起锚艇要求船舶年限应小于20年且性能良好,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承租方保留因船舶维修延误工期向出租方索赔的权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
(略)
4.2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投标。
4.4租赁的船舶完全符合船舶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略)、
(略),不得在招标中同时投标。
4.6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
(略)进行注册。
4.8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9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下发,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1日16时至2024年6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5.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6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
(略)(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
(略)+投标设备+
(略))
6.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
(略))和供应商门户(网址:)上发布,投
(略)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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