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
(略)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
(略)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略)博助慈善会
(略)城区慈善会
(略)慈善会
(略)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
(略)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