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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临沂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山东 - 临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山东(略)(略)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费采让告字〔2024〕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山东省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山东(略)(略)(略)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101号
二、(略)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略)
山东(略)(略)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
矿区位置
(略)土门村北
面积
0.274km²
坐标(2000
国家大地
坐标系)
XY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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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开采标高
+312.35m至+200.0m
拟出让年限
16年(含基建期)
主矿种
饰面用花岗岩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
(略)勘查工作程度为详查。矿区范围内饰面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矿石量)249.3万m³,保有资源量(荒料量)52.1万m³,建筑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1156.9万m³,综合利用剥离物174.1万m³。
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设计采出饰面用花岗岩资源量233.7万m³,荒料量48.8万m³;设计采出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1017.01万m³,不成荒料碎石可采储量184.91万m³,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量174.1万m³。露天开采,设计矿山生产综合规模88万m³/a(其中饰面用花岗岩荒料3.5万m³/a;建筑用花岗岩71万m³/a,不成荒料的碎石生产规模13.26万m³/a。)。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照《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强化采矿终了预期效果。
四、公开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保证金、底价
本采矿权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63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0000万元;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略)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出让方式:(略)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2024年7月23日(下午17:00)
(略)上地址:(略)
七、获取:(略)
获取:(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2024年7月10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略)”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到账)。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略)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略)自动确认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无竞买人报价的,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结束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询问程序。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询问程序自挂牌截止的时间启动,询问期为120分钟,(略)上限时竞价,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九、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略)、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略)(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论证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需查阅与出让采矿权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向出让人申请查阅,不收取查阅费用。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略)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略)
申请竞买前,(略)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略)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一、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将其列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二、其他约定
竞得人须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略)
挂牌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站、(略)(略)站、(略)站、(略)、交易大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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