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医学检验科检测试剂项目(重新招标)(第2标段、第4标段、第6标段、第8标段、第9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
(略)
并于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XBMH
(略)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105万元(人民币)/年
采购需求:
(略)
产品名称:
(略)
最小单位:
(略)
预估年用量(万元)
拟中标单位:
(略)
国产或进口要求
备注
使用
科室
2
9种细菌鉴定试剂盒
人份
10
1
国产þ进口¨
适用于呼吸道感染、血流感染、尿路感染、
(略)感染、腹腔感染等常见病原菌的检测,多重PCR法。
检
验
科
4
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
人份
10
1
国产þ进口¨
有助于识别动脉粥样硬化,心血管风险分层,脑卒中复发监测,预防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助力慢病健康管理,体检科、心内科、神内科和老年病科对OxLDL有开展需求
6
肺炎支原体核酸及耐药突变位点检测试剂盒
人份
10
1
国产þ进口¨
检测肺炎支原体耐药突变位点的试剂盒,可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准确性,“一管双检”一个反应管同时检测肺炎支原体及耐药突变位点:A2063G和A2064G,操作简便,具有一定先进性
8
基质金属蛋白酶-3检测试剂盒
人份
25
1
国产¨进口þ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中的基质金属蛋白酶-3的浓度。
9
唾液酸化糖链抗原检测试剂盒
人份
50
1
国产¨进口þ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中的唾液酸化糖链抗原浓度。
合计
105
各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增项、缺项或漏项。选报产品(如有)除外(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对选报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1.2、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
(略)
1.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4、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2国产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试剂类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耗材类可提供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未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进口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字号注册证)及附件(附页)并能证明其货物为制造商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宣传册、技术白皮书、检验报告等),其余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均不做要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字号注册证)及附件(附页),且能提供有效的完整授权链的产品授权书(授权期限不足3年的,须附能够提供持续供货的声明材料,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产品授权委托书、中国或陕西总代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等;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未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单位: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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