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关于进一步
(略)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略)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
(略)(略)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合同金额(元):
(略).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事项:合同第一条“(三)项目内容”的内容变更为:项目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9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不含试运行时间和项目终验)。2.变更事项:合同第一条“(三)项目工期第1点项目实施期”的内容变更为:项目进度安排: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9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通过初验阶段第三方检测,完成初步验收。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原规划南油第一
(略)、南油第二
(略)、南海公园及牛蜞水库共121根多功能智能杆,目前已完成47根多功能智能杆的基础开挖立杆工作、还剩余74根多功能智能杆因物业协调困难、多次沟通未能进场施工。经与南山城管局沟通协调,将该批多功能智能杆挪到荔林公园进行建设,因后续施工工期较长,导致项目延期。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略)财政局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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