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街道北中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告
(略)漳汕高铁(广东段)ZSGDSG--2标龙湖北中村段建设,根据《
(略)(
(略)段)项目施工用地的函》要求,经村“两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将位于新津河畔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根据《
(略)(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
(略)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规定,该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将在新溪街道“三资”
(略)上挂牌公开出租,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
地块性质为农用地,面积1384平方米(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略)交界处,详见宗地图。
二、租赁期限:出租期限为三年,时间自2024年6月-2027年5月(具体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日期为准)。如因漳汕高铁工程施工需要再续租的,续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
三、出租方式:
(略)
四、租金价格及收取方式:
(略)
五、承租方须知:
1、需凭相关资料到北中村委会报名,经村审核同意并出具《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方可参加竞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班时间)。
2、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开标时间、地点:
(略)
4.竞投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书,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缴交租金至北中经济联合社账户,逾期视为放弃,则本次招租中标无效,视为作废。经联社将择日另行招租,放弃签订合同的竞投人不得参加后续竞标。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及附着物无条件归经联社所有。
七、其他事项:
1、承租方在土地租赁期间,涉及土地的使用、环保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概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村委会协助出具应由村委提供的资料和手续。
2、承租方应在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后方能承租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村两委会作出的决议为解释,并由村两委会享有解释权。
公告日期:
(略)
(略)新溪街道北中村委会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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