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利龙(山东)
(略)活性肥料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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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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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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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占地面积79969平方米,成品车间建筑面积19908.4平方米,原料车间、辅助材料库、单身职工公寓、
(略)均未建设。项目实际购置了输送皮带机、
(略)自动机器人码垛机、又车等生产设备共计10台(套)。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仓储活性肥料40万吨的生产能力(不包括包装工序)。本项目一期工程未新增劳动定员(
(略)内原有肥料生产项目劳动人员同步工作),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2400h。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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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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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验收组意见.docx1.2MB,下载次数0
附件2:福利龙(山东)
(略)活性肥料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报告.pdf6.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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