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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安全文化宣教基地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1.招标条件
(略)“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安全文化宣教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略)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工程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0亩,安全文化宣教基地主要由宣教大屏显示终端、应急广播设备、(略)、安全宣教节目内容制播和微主题公园(创意园)等组成。
2.4本项目设计费:0.6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设计理念、功(略))、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构筑物、小品雕塑、造价预算编制等)、设计文件技术交底、施工中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涉及该项目但未列明的设计工作)等。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评审;
(2)初步设计(含造价预算):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
2.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8本工程的各类建构物的设计图、渲染图、设计尺寸、主要功能、使用材质等按照《福建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导则(试行)》进行设计即可,无需额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丙级及(略)政工程设计资质、房屋建筑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略)
报名时间及方式:(略)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3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4材料密封盖章。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6月19日上午09:30时,由招标人:(略)
5.2招标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站”公示。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略)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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