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略)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JC
(略)531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
(略)、
(略)、
(略)、报告厅、车库及周边环境(
(略))。共配有电梯31台、
(略)2间、数据机房1间,停车位共674个(其中地上53个、地下621个),非机动车位300个。服务要求: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整体执行高标准的后勤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林、曾红军、张红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42。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
(略)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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