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关于“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部署要求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发〔2023〕10号)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略)应急管理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线索。一、征集范围(一)“逐利”执法问题
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二)执法不作为问题
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
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
(略)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
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没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没有依法依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五)执法方式:
(略)
“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六)执法“寻租”问题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三、征集方式:
(略)
收件人:
(略)应急管理局
电话:
(略)邮编:338000
邮箱:
(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反映内容描述详尽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具署实名,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
(二)我们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及时研究核实,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和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
(略)场活力。
特此公告
(略)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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