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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碣镇月云东路天星花园福星阁1号楼七楼B房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标的基本信息
(略)G324GDBW01316
标的名称:(略)
资产类型实物房产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略)
挂牌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资产概述1.根据评估报告:本标的建筑面积101.25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7层,标的位于第七层,三房两厅一厨一卫布局。外墙贴瓷砖;内墙乳胶漆,地面铺瓷砖;主卧内墙乳胶漆,地面铺瓷砖,厨房、卫生间内墙瓷片到顶,天花板吊顶,地面贴防滑砖:洁具齐全,安装防盗门、实木门、铝合金玻璃窗,水、电、讯等设施接口已入内,采光、通风条件优。(略)梯、消防等设施齐备,使用维护状况较好。2.本项目转让方:广东省东莞监狱。
项目附件资产交易合同.pdf
实物房产具体信息
地理位置(略)粤房地证字第C(略)
建筑面积(平方米)101.25使用年限(年)
已用年限(年)(略)
附加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略)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按受让标的现状受让。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项目标的下述现状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略)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1)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2.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略)(略)。转让方有权处置转让标的。
4.合同是由转让方、受让方和证载权属人一起签署的三方协议。证载权属人协助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
5.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承诺、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与条件。
6.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略))等相关文件。
7.网签、权证变更及标的资产交割
(1)网签手续
1)交易双方应在转让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20(略)(略)上交易手续(下称“网签手续”)。(略)签手续所涉的合同(下称“网签合同”)条款的内容,应与《资产交易合同》保持一致。
2)交易双方了解并同意,网签合同系格式版本,仅作备案之用,客观上不能完全反应双方交易情况。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网签合同的内容与《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应以《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网签合同未约定但《资产交易合同》有约定的,以《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网签合同有约定但《资产交易合同》未约定的,网签合同的约定双方协商适用。
3)交易双方同意,若因《资产交易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纠纷的,或因《资产交易合同》所涉房屋发生纠纷的,应以《资产交易合同》作为争议纠纷解决的依据,(略)签合同。
(2)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完成缴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物业产权过户,过户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
2)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将按已收到的合同交易价款的30%作为受让方的违约金,并将剩余70%的合同交易价款退回给受让方。(略)追偿。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因非受让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交易双方解除合同。(略)追偿。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标的风险转移与资产交割
1)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物业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共同到场查验,签妥交接确认书即视为物业转移由受让方占有,转让方履行交付义务。
2)转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在交付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用等费用。受让方无须对交付前的上述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交易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方式:(略)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略)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服务规程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资产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略)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略)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略)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略)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略)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1289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3.(略)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4.受让方的确定: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略)络竞价方式:(略)
5.(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412
开户行:(略)广州东山支行
6.(略)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略)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5.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略)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略)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略)--(略)(略)址https://(略).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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