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我局现依法对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依职权办理类的责令变更0户、责令停业整0户、责令整顿恢复营业0户、取消经营资格0户、撤销0户、撤回0户、注销2户、收回0户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依职权办理类名单公示.xls
(略)烟草专卖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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