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深入推进税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决定启用
(略)税务局集中受理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6月20日8:30起,
(略)36-43窗口(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
(略)税务局集中受理服务厅集中受理
(略)、
(略)、江
(略)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提起的依申请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集中受理服务厅启用后,原有的高新技术
(略)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江
(略)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场所保持不变,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税费服务事项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请您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粤税通、V-Tax
(略)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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