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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辽宁鲜活水产城B3#楼1-9、2-9(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法院公告
(略)1-9、2-9(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锦市(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8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辽宁(略),所有权人:(略)【具体内容详见资产情况汇总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
评估价:438,100.00元,起拍价:306,67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略)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在买受人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26日前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转账汇款方式:(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于法官
辅拍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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