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网站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商梁财采招-2024-8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
(略).00元
最高限价:
(略).00元
(略)
(略)
包名称:
(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
(略)D
(略)
(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略).00
(略).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5.1采购内容:脑功能测量仪1台、胎心监护仪4台、口扫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略):商政采【2024】364号
5.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或现场图片、技术人员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略)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略)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
(略)
3.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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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
(略)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特别提醒:
(略)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
(略)(略)站下
(略)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略)(略)》、《
(略)网》、《
(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
(略)
7.2
(略)上递交
投标单位:
(略)
7.3
(略)上递交流程: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上递交的方式:
(略)
7.4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9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7.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略)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略)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操作指南
(略)版本”。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政编码:45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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