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
(略)
(略)
2024年6月18日
附件2:
(略)燃煤备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附件1:
(略)燃煤备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pdf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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