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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3年警示
(略)问题“宿州
(略)部分企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1.
(略),生产环节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使用后的油漆桶、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存在环境隐患;且该企业无相关环保手续。2.
(略),焊接、切割工序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存在露天喷漆行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
(略)部分企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①
(略),生产环节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使用后的油漆桶、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存在环境隐患;且该企业无相关环保手续。②
(略),焊接、切割工序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存在露天喷漆行为。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
(略)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
(略)配套安装焊烟净化设备,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建立危废贮存库,确保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处置;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2.
(略)配套安装焊烟净化设备,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喷漆工序外包,严禁
(略)内露天喷漆。
四、目标任务
1.
(略)环保手续,治污设施规范运行,废气有效收集,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处置。
2.
(略)治污设施规范运行,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略)已配备焊烟净化器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已建设危废贮存库对危废进行收集贮存,相关环保手续(环评、排污许可、应急预案)均已办理。
2.
(略)已配备焊烟净化器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已取消喷漆工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
(略)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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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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