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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融媒化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略)”(网址:https://(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B-15-04F-2024-D-E11425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3.2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限
(略)运营服务
43.21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期一年
说明: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报价人的报价超出采购人:(略)
(2)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资格的声明函》)
(4)单位:(略)
(5)其他要求:
①按要求提供《(略)项目招标应标告知书》(详见公告附件)。
②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③已报名登记并成功获取:(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等。
(2)公告发布媒体:(略)(略).cn)和诚E(略)(https://(略))。
(3)(略)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梁茵茹)
附件:

(略)
项目招标应标告知书
为规范项目招标工作,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公平(略)场秩序、诚实(略)场道德,应标单位:(略)
(一)不得进行吃请、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经济行为;如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
(二)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应标能力,伪造标书内容。
(三)不得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通过让下一中标供应商中标而获取:(略)
(四)不得干扰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五)不得以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成本核算不细等不正当理由,或抱有侥幸心理想以质次产品替代投标产品而恶意低价中标,却在中标后以不能按投标要求和价格提供对
应产品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履行约定。
(六)不得有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正当投标行为。
如存在以上行为,(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略)招标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我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愿按要求开展应标工作。

应标单位:(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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