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转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首年协议采购量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略)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
(略):GY-YD2024-1)》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胰岛素专项接续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首年协议采购量已经确定。
各省份医保部门可登录“
(略)”(网址:
(略)),点击左侧“协议采购量管理”中“协议采购量查看”菜单,查看本省胰岛素接续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
各胰岛素接续中选企业可登录“
(略)”(网址:
(略)),点击左侧“国采招标管理”中“协议采购量查看”菜单,查看本企业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
请各地做好与上一采购周期的衔接。
特此通知。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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