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略)(略)委托,就其实时
(略)采购项目采用磋商方式:
(略)
资金为专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项目
2.2项目地点:
(略)
2.3磋商范围:
(略)系统的购置、安装调试、
培训及其售后服务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且实施完毕。
2.5质量保证期:
(略)验收通过之日起,本项目所涉及的软件质保期不
少于三年,硬件质保期不少于五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为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成熟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其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3.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4拟投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资质认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以来无类似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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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
(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上述内容如有任一项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主体: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3.7单位:
(略)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4.2获取:
(略)
4.3获取:
(略)
4.4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
(略)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5)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6)“
(略)”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7)“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8)“
(略)”
(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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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
(略)
5.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5:00时(北京时间)。5.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6.磋商有关信息6.1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6.2磋商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磋商公告在《
(略)》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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