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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TX38号路(文明大道-TX35号路)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路)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略):ZKGC-(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略)路)工程(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略),投标报价:331.946984万元,质
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略),投标报价:336.373143万元,质量: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略),投标报价:338.658789万元,质
量:(略)(略),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苏国强豫(略)4: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史雷豫(略)7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均符合豫(略)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均符合: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均符合: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均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略)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略)
人的名称:(略)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略)路)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略)(略)建设局委托,(略)
TX38号路(文明大道-TX35号路)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6月18
日9时00分,(略)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
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略)
ZKGC-2024-00I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略)河南元贝建筑工程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9NF57R(略)(略)(略)53576
评标总得分82.3276:9274.12
投标报价(元)(略)
项目建造师(经理:(略)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质量
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控制价(元)
(略).02元
工期(日历天)(略)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略)
(略)
单位:(略)
姓名
人员类别
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略)
(略)苏国强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略)4
(略)史雷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注册建造师
(略)7
3
(略)
常虹
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注册建造师豫
(略)3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略)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竣工验收时间
合同签订金
规模
(略)///
(略)///
(略)////
1.3、其他荣誉奖项
(略)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奖项
获得时间
1
(略)
2
(略)//
3
(略)
二、
废标情况及原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略)
单位:(略)
报价得分
现场考评分信誉标得分总得分
(略)(略)
(略)(略)
(略)(略)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略)》、《(略)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略)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略)
人的名称:(略)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
九、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话:(略)(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略)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桑振军(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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