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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洋梓镇青山村8组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荆门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湖北 - 荆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青山村8组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工程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略)青山村8组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工程(第二次)(略)(网址:https://(略).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略)(网址:https://(略).cn/zchj/user)(略)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BWC-2024-Z021
2、(略):钟财采备[2024]-133号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105.00万元
6、最高限价:105.00万元
7、采购需求:洋梓镇青山村8组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略)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6月19日00点00分至2024年06月21日23点59分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略)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略)(略),请供应商提前获取:(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08点59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提出质疑。
3、(略)((略).cn/)(略)(https://(略).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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