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某部副食品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WHNHH-F1002
三、项目简要说明:
(略)单位:
(略)
四、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加强伙食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加快推进饮食保障转变,切实提升伙食保障的质效水平,着力推动饮食文化建设科学发展。
2.项目信息
2.1项目内容:根据采购方需求,供应商为采购方逐日供应食品、原材料(以下内容中可以“货物"表示),包含:
(1)猪牛羊肉类;
(2)蔬菜类;
(3)水果类;
(4)水产类;
(5)食用油;
(6)禽蛋类;
(7)副食调料类;
(8)冷鲜、干货类。
2.2采购期限:壹年。
2.3项目总额:600万元(以采购方伙食点平均就餐人员实力测算,具体以合同期实际发生额为准)。
3.采购及配送要求:
3.1配送单位:
(略)
五、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证明影印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3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不得在“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
(略)”
(略)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单位:
(略)
1.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1.7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
1.8所
(略)具有必备的仓储条件(提供房屋产权或截止项目开标6个月前房屋租赁证明,具有专业冷冻库)和必备的运输条件(具有专业冷链运输车)。
1.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限: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
七、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递、快递等方式:
(略)
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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