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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1号101、102、123房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地址:(略)
挂牌价格:面议
面积:154.47㎡
发布时间:(略)
租赁期限:36月
出租用途:商业
价格说明:面议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略)(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略)域:(略)特色: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免租期限:面议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面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略),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物业的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2、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经营用途为商业。3、承租方须按合同期内末年末月的三倍租金标准作为租赁保证金。4、承租方须在承租本租赁物业的同时,(略)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略)对项目的管理。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8元/㎡/月,按建筑面积计算。5、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前将施工设计图纸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办妥一切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6、承租方须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消防法规,自行办理装修的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报批手续,物业装修完毕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和出租方检查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7、如本次公开招租的保证金少于承租方应缴的租赁保证金的,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8、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交付使用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物业实际交接时间。9、未尽事项,出租方将严格执行(略)),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此项目暂无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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