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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校园平台升级(含一站式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升级((略))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升级((略)(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JFH-J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最高限价:90.00万元
采购需求:(略)升级((略))二期项目,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工作并申请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为本项目维保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根据(略)),对本条(2)-(5)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响应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略)(略)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付费(现金,开具收据)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略)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略)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略)
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6月28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略)(略)),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略)
2、答疑回复时间:2024年6月28日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略)
3、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三)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略)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四)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略)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略)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略)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略)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为:1、(略)(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项目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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