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
(略)凤翔鑫能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略)凤翔鑫能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位
(略)(略)。建设内容包含鑫能光伏110kV升压站:设备采用户外AIS布置,主变压器户外布置,分两期建设,本期主变容量为1×40MVA;110kV
(略)工程:
(略)架空约12km,电缆0.52km。工程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主变容量为1×40MVA;110kV
(略)工程:
(略)架空约12km,电缆0.52km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作者(135****2860,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51
附件1:
(略)凤翔鑫能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验收调查表.pdf19.6M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1.5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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