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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开福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物普查发〔2024〕1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部署,摸清文物家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数据库。特开展(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05.00万元。
二、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略)
三、技术规格:一、普查范围与内容:
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略)
1、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的标准和信息技术规范要求对(略)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地毯式调勘,完成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34处)复核及新发现文物(约65处)调查共计约200余处。要求对文物普查信息进行采集、完善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包含普查对象名称:(略)
2、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
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梳理2012年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区域性专题调查等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清单,相关行业已公布名录,建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略)预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实地调查阶段,根据线索清单逐一开展实地调查,统筹用好已有工作基础与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
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广泛调查,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按本次普查登记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重点做好文物核心价值载体部分的信息采集。
3、开展普查成果汇总
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对此次普查资料进行数据整理,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成果。编制普查成果并整理出版(编制(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普查成果须通过(略)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
4、完成文物认定。进行新发现文物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开展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等价值评估。相关认定工作须通过湖南省文物局专家库专家审定。
5、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国土规划“一张图”(略)实现共享。数据库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后,须通过(略)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区资规部门及相关专家审定。
6、提供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查队伍
积极组织、调集相关专业力量参与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加强普查工作中的专业支撑。发挥专家团队专业优势,强化普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要求开展专业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四普实践,有针对性地为(略)培养熟练掌握文物保护技能的“区-街道-社区”三级人才队伍。
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文物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项目组成员7人,项目组成员需具有文物或建筑专业初级职称。项目团队人员分工明确。
7、要求提供服务期间普查测量、影像采集、测绘、数据备份等工具和设备(计算机、(略)移动端、RTK测量仪、无人机、建筑测绘仪器等),负责车辆租赁和人员配备、保险、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费用。
8、普查期间要求组织业务培训会,负责业务技术培训、资料编印、专家咨询、成果展示等。编写四普培训手册,组织含所有街道/社区文物保护员专题培训1次以上。
二、普查进度要求:
主要任务是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1、开展实地调查。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各普查队对三普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已掌握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按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2025年3月15日前,基本完(略)域实地调查。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2025年5月15日前,基本完(略)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登录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
2、合同履行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普查需形成以下成果:
1)目录成果
建立(略)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及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
2)图件成果
基于普查数据成果,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3)基础数据
形成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
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4)报告成果
编制第四次(略)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编制第四(略)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
5)数据成果
建立集普查数据、图片和文字成果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
6)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国土规划“一张图”(略)实现共享。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采购单位:(略)
2、组织方式:(略)
3、时间或条件:验收时间为调查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略)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略)的审核通过后,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略)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签字。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略)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略)
6、验收内容:
1)目录成果
建立(略)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及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
2)图件成果
基于普查数据成果,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3)基础数据
形成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
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4)报告成果
编制第四次(略)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编制第四(略)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
5)数据成果
建立集普查数据、图片和文字成果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
6)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国土规划“一张图”(略)实现共享。
7、验收标准:
1)完成普查成果汇总,编制普查成果并整理出版(编制(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普查成果须通过(略)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
2)完成文物认定。进行新发现文物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开展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等价值评估。相关认定工作须通过湖南省文物局专家库专家审定。
3)建立(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后,须通过(略)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区资规部门及相关专家审定。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调查结束后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略)的审核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所有项目成果报告并通过第二次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采购人:(略)
9、争议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略)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双方权利义务: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略)
1、付款人:(略)(略)文化旅游体育局。
2、具体支付方式:(略)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响应及说明。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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