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果蔬类项目采购校内磋商公告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ZZ41534HW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果蔬类采购(包括干菜、豆制品),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由年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与采购人:
(略)
4.
(略)(
(略).cn/)中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
(略)(
(略).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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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略)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
(略)、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
(略)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
(略)西门与净
(略)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
(略)6、
(略)8);
4.通过电子邮箱:
(略)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
(略)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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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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